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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的社保关系及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地及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工作地。
社保转移流程
同城转移:
若新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统筹地区,一般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办理参保即可,社保关系自动接续。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填写相关转移表格,提交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异地转移: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凭证;
用人单位或职工携带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包括转移社保关系和基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的社保关系和基金后,会将其计入职工的社保个人账户。
公积金转移流程
同城转移:
本人办理的,可携带身份证和新单位《劳动合同书》至公积金中心办理,也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线上渠道办理;
单位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新单位录用职工书面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
异地转移:
职工在新工作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 6 个月后,可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工作地。
线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搜索 “全国住房公积金” 小程序,注册后在线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线下可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注意:不同地区的社保公积金转移流程可能存在差异,用人单位和职工可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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