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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http://www.jcyhr.com/news/1175.html

答: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有续签意向,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给劳动者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无法续签劳动合同的也,要给劳动者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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