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可到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按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缴费,继续延缴至满15年。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不允许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凑足缴费年限。